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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轉知」衛生福利部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,公告第二類傳染病猴痘名稱修正為M痘
- 最後更新日期:113-01-30 / 點閱率:9732
我國猴痘(Mpox)於111年6月23日衛授疾字第1110100867號公告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,鑑於猴痘病毒係以齧齒類動物為主要宿主及傳播來源,而非靈長類猴子,為避免造成對疾病或特定族群的誤解或歧視,世界衛生組織同(111)年11月28日修正猴痘的英文名稱為Mpox。為順應國際趨勢衛生福利部公告於113年2月1日起,修正「猴痘」傳染病中文名稱為「M痘」。
附加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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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衛生福利部「傳染病分類修正」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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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-傳染病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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