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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長信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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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個資蒐集聲明

國家運動訓練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因以下特定目的,向您蒐集個人資料,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於蒐集時向您告知下列事項:

一、蒐集目的 :

本中心為辦理執行長信箱及相關管理與行政作業所需,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

二、個人資料類別:

本中心因執行業務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、連絡電話、電子郵件及所提供之佐證附件等。
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
1.本中心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需保存期間內,得於中華民國領域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2.本中心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蒐集目的宣告之各項業務執行,包括因業務執行所必須之各項聯繫與通知。

四、當事人權利:

您可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就本中心保有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請求查詢或閱覽、請求製給複製本、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
五、不同意之權益影響:

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,本中心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

本人已詳閱、瞭解並同意上述告知及聲明事項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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