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本中心為活化自有動產,擬釋出中心財產並轉讓予需要之機關、學校、基層訓練站或公益團體,請於113年12月04日前先以電話聯絡本案承辦人,本中心將依發函件逕寄本中心,以憑辦理後續財產轉移作業等事宜。
2. 已確認受贈之機關、學校、基層訓練站或公益團體,請於本中心通知翌日起5個工作日內自前來運離,相關運費由受贈單位自行負擔。
3.本案因數量有限,原則依本中心收文時間先後順序,優先辦理轉讓。
4. 檢附本次釋出之財產規格說明-「防疫用抑菌艙」。
本案承辦人 膳食組 潘先生(07-582-1100#1096)